【圆明网】黑龙江双鸭山市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淑杰十五年来先后十三次被中共人员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遭到过老虎凳、电刑、抻刑、吊挂、冻刑等酷刑折磨及药物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孙淑杰再次遭绑架,仅二十多天就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以下是孙淑杰多年遭迫害经历:
孙淑杰 |
一、孙淑杰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三年,她在被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单位邪党书记张宝荣带三四个人到孙淑杰的丈夫单位骚扰,让她丈夫与孙淑杰离婚也不给孙淑杰钱,丈夫被迫与她离婚。就这样,一个和睦美满的幸福家庭,被邪党给拆散了。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与家庭的温馨,常在噩梦中喊妈妈。
在劳教所长期迫害与高压下,孙淑杰精神失常了。但劳教所既不通知她的家属,也不给她医治;犹大孙宜婷对恶警说“她是装的”,致使恶警更加肆无忌惮的打她、扇耳光、用脚踢她;恶警队长孙立敏逼迫她吃不知名药物,自此她神智更加不清。
绘画:老虎凳 |
一天早晨,孙淑杰从劳教所跑出去,被恶警刘铁军一阵毒打,嘴流出了血,脸被打出青紫色的手指印,眼眶青紫色,恶警洪伟与孙宜婷气急败坏地把她铐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不让她睡觉,不让她上厕所。又有一天,恶警洪伟把她毒打后,将她与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同时铐在铁床下,铐了一夜没让睡觉,并让刑事犯人刘士华、许广兰每天寸步不离地看着她,恶警洪伟、蒋佳男粗鲁地骂她、侮辱她,致使她的精神更加错乱。
一天,恶警洪伟、蒋佳男把她吊起来,一阵拳打脚踢地毒打,鲜血流在衣服、裤子、地面上。从此,她每天都被铐着,人在哪儿,就铐在哪儿。有时和王玉红铐在一起。
二零零四年三月,她的病情严重,劳教所警察王慧丽和殷洪才把她带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大夫说:“这个人都这样了,怎么才来呀?”劳教所不得已,通知孙淑杰单位的“610”接回,单位“610”头目陈邵彬怕担责任,让孙淑杰的家属接回家。孙淑杰被接回家后的第二天就失踪了,后来发生车祸,头撞重伤,被送进双鸭山医院手术治疗。出院后,她精神失常的症状更加严重,又被送进双鸭山矿精神病院治疗。
二、在北京调遣处遭酷刑、灌不明药物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孙淑杰再次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鸣冤,喊“法轮大法好”,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恶警狂喊道:这回送你上西天。在一个房间里,十几个身穿白衣、戴口罩的男子,什么也不说,把人拖进来,恶狠狠地扒衣服,连内裤也不让留,掐大腿,揪乳房,用流氓手法,不分老幼,一律扒光。随后,一群女恶警扑过去,拽住她的头发,拖到另一个房间,拳打脚踢,强迫她穿统一的制服,不穿就轮流扇耳光,用脚踢。眼镜被打碎,她自己的衣服扣子被恶警一个个割掉,鞋上的拉锁被硬拽坏了。
酷刑演示:坐小凳 |
吸毒者杨梅、郑梅、张晓萍受恶警指使,负责看管孙淑杰,强制她坐小凳,画地为牢,不许出界,强迫背诵三十条规则、写保证书,不背不写就动手打。恶警用擦地抹布捂她的嘴,不让喊“法轮大法好”,她的嘴、牙龈被恶警、吸毒者抠破,流了很多血,脸肿得变形,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每次上厕所和洗漱都得喊报告,否则恶警、吸毒者一起动手,把她按倒在地,有骑在她身上的,有按头的,有按手的,有按脚的,逼迫她写邪恶保证。恶警拿水彩笔在她的脸上、脑门上、肚子上、鼻子上画乌龟、小动物,写谩骂李老师的话,丑化她、欺辱她。
酷刑演示:灌不明药物 |
有一次,一姓宋的恶警和几个吸毒者把她拽到墙角处,抓起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发疯似的抡起胳膊狠狠地打她的头、脸。深夜里,逼她睡在水泥地上,有时整夜不许睡觉,直到把她折磨得吐血了。恶警又带她到调遣处医院,拿回不知名的药物,五六个人把她按倒在地,强行灌药。在这里,孙淑杰经受了一个半月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清早,这里的所有恶警都戴口罩、持枪,非法押送手无寸铁的民众。孙淑杰高呼:法轮大法好,随后被恶警拳打脚踢、电棍电击,头、脸、嘴、后脖颈子的皮肤被电得发出焦糊味,在非法押送途中才知道,押送的目的地是世界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
三、马三家劳教所对孙淑杰的迫害
在马三家劳教所,孙淑杰拒绝“转化”,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两年半又加期十天的牢狱生活里,经历了以下肉体上、精神上的残酷折磨:
1、殴打:孙淑杰由于拒绝“转化”,被犹大苑淑珍多次殴打,一手抓着她的头发,一手扇耳光,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还把她拽倒在地,用脚踢大腿和臀部,她的脸被打肿了,嘴流出了血,身上的肌肉青一块紫一块的。一次四个犹大一齐将她拖拽到恶警张卓慧的办公室,把她打倒在地,犹大王云革骑到她身上,五个人一起拳打脚踢,恶警张卓慧用手铐打,不知打了多久,等孙淑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双手背铐着倒在血泊中,脸、嘴、手、地上都有血,已经凝固了。
孙淑杰还多次被恶警潘秋妍扇耳光,手打累了,再拿床板往她的腿和臀部打,衣服撕烂了,随便给扔掉。年轻的男恶警彭涛穿着皮鞋踢到她的胸部,血从口里流出来,恶警彭涛还说:“就你这小体格,都不愿打你”。另一个戴眼镜的恶警一脚踢到孙淑杰的左肋处,一喘气就疼,疼了好几个月,走路都直不了腰。恶警大队长张君,抬脚踢在孙淑杰的嘴里;恶警所长周芹扇她的耳光,抓破她的脸;恶警教育科科长马吉山拿着木棒点着孙淑杰的头、脸,抬手扇嘴巴子;恶警潘秋妍叫嚣:“有两个死亡指标,谁要给谁一个”。
2、不让睡觉、罚站:有时孙淑杰被罚站不让睡觉,面朝墙壁,双脚对齐,一动不许动,深夜里她被迫害得呕吐,吐出来的都是紫黑色的血,上厕所时走到走廊就昏倒了。
3、上吊挂
酷刑演示:马三家酷刑上吊挂 |
上“吊挂”就是用铁铐子铐上双手,再举过头顶,铐在二层床的最顶端上,连续吊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吊到第二天腿和脚就肿起来,到晚上十一点左右再换铐在专用的死人床上(有的叫小护士车),早晨三点左右再重新吊挂到二层床的上端,有的时候被扒光衣服,一丝不挂地吊着,冬天时还把窗户打开,嘴被胶带绕头部缠住,封住嘴,不让说话,不让喊法轮大法好,耳朵被插上耳机,逼迫听骂大法的录音。孙淑杰被这样吊挂酷刑十几次,有二次吊着的时候就昏过去了,不知昏迷了多久,恶警把她卸下来的时候,尿已经把棉裤湿透了,两个月都起不来床,不能自理。
4、抻挂
就是在两个特制的二层铁床架子的床头处,把人的两腿并在一起捆在铁床下,两手再分铐在两张铁床架上方,然后用胶带把嘴封住,耳朵上插耳机,逼迫听谩骂大法的录音,两个恶警分别把两张床向两侧拉拽,使人胳臂一瞬间又痛又麻,肩膀像脱臼一样疼痛难忍,恶警还要用拳头捶两个被铐悬着的胳膊肘处,已无法形容那种痛苦了,汗水顺脸颊淌在地上。孙淑杰被这种酷刑折磨多次,导致经常吐血。
5、挂铐
酷刑演示:“挂铐”酷刑 |
恶警还对孙淑杰实施一种特殊的“挂铐”酷刑,双手分别各铐一副手铐,背对二层铁床的床头,一手铐在斜上方的铁床架上,另一只手被铐在斜下方的铁床框上,人站不直,又蹲不下,寒冬季节,光着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给饭吃,被打后嘴角的血滴在地上一大堆,孙淑杰已瘦得皮包骨,六个小时后被放下来时,手肿得像馒头,脚腿都肿着。
6、铐刑
酷刑演示:铐刑 |
孙淑杰被单独铐在一个房间里,长达十个月之久,离开劳教所的一小时前都是被铐着的。夜晚睡觉,也被铐着。手肿得像塑胶手套吹起来的形状,手腕时常被铁铐卡进肉里,血肉模糊,至今留有疤痕。手时常抽筋,痛得直哆嗦,肚子也时常抽筋一样的痛,直不起腰。
7、精神摧残:劳教所恶警给特管队的法轮功学员规定七不准:不准上诉、写信、打电话、接见、买东西、洗澡、洗衣服。孙淑杰的姐姐、姐夫从千里之外的黑龙江顶着大雨来看望她,遭到劳教所拒绝,理由是孙淑杰表现不好,所以不让见亲属。她的儿子来劳教所看望母亲,劳教所欺骗他说:这里没有这个人。
孙淑杰被酷刑长期折磨得有些呆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还经常受恶警们谩骂、羞辱、训斥,恶警邵玥彤常骂她装疯卖傻,铐手铐时骂:“铐死你”。一次她要求买日用品,恶警队长张环大声吼骂她:“就你还用日用品。”说些很难听的话,孙淑杰拖着虚弱的身体当时昏倒在地,醒来时,恶警队长张环昧着良心说:“她就这样,身体检查没毛病”。恶警教导员张卓慧说:“就你这样的,不整死你就不错了”。
8、揪头发撞头
有一天,孙淑杰要洗内裤,被恶警张秀荣毒打,揪着头发往暖气管子撞,往墙上撞,左半脸撞出了血,又把她拽倒在地,拳打脚踢,脸上的伤口至今留有疤痕。
9、用铁器砍:恶警们在拳打脚踢力气用尽时,就拿铁器打法轮功学员,恶警队长张环把孙淑杰系棉裤的带子给剪掉,再用剪子柄敲打孙淑杰的左脸,被打后,脸肿得老高,恶警们看到后还明知故问: “你的脸怎么了,长得变样了”。恶警曾拿着铁铐子砍在孙淑杰的嘴上、脸上,当时鲜血直流,嘴、脸肿起,呈黑紫色。
10、冻刑:曾有多次,寒冬季节,恶警把孙淑杰拽到水房,扒光她的衣服,用铁铐子铐在窗户下的铁管上,再把窗子打开,冻她有时大半天、最短两小时;还让她住在一个水能结冰墙上全是冰霜最冷的房间,整个秋冬季就这样铁铐铐着她、冻着她。包夹犹大胡玉梅冻得她穿着棉大衣戴棉帽,还得绕地来回走,恶警值班仅开门看一眼忙缩头就走,恶警是呆不了的。
11、食物迫害:被非法关押在特管队时,只给吃发霉的玉米面做成的中间不熟的褐色窝头,以及没有油没有菜的剩汤。
12、利用医疗进行经济迫害
绘画:强行注射毒针 |
在二零一零年冬天,狱警将孙淑杰和本溪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世芹一起吊挂到二层铁床上,并把铁床放在窗户下面,把窗户打开用寒风冻,在两位老人的耳朵上插耳机,逼迫听谩骂大法的录音。刘世芹冻得直咳嗽,恶警就强行把她拖到马三家医院打针、用药,恶警把她卡上的钱用光了,又给她儿子挂电话让他寄钱,病情不告诉本人,也不通知家属。恶警还说:“收拾她,反正她有钱”。孙淑杰也被恶警用这种方式掠夺上千元钱。孙淑杰受酷刑常昏迷,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由两男恶警彭涛、伊某某、邵玥彤强行带到大北监狱做脑检查,既不给诊断收据也不告诉病情。来回车费、诊断全部费用都克扣她本人的钱卡。
13、扒光衣服:恶警强制法轮功学员穿劳教服,否则就扒光衣服,连踢带打的上吊挂,待放下来时,两胳膊和双肩又酸又麻又痛,已无法形容,光着身子上厕所,洗漱,吃饭。
14、强制签考核,按手印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马三家劳教所为了搞政绩,不择手段地追求转化率。十几个男女恶警有的手拿电棍,把法轮功学员逐个拖到邪警暴力室,男恶警彭涛手拿电棍站在门口,让法轮功学员进门时喊报告,然后进屋签考核、按手印。孙淑杰大喊:法轮大法好,并把签字的笔折断,一群恶警围捕过来,一顿毒打,恶警彭涛抡起电棍噼里啪啦地施暴。从此,她的肋骨痛得不敢直腰,经常吐血,头脑变得更加呆滞,脸偏得变形了,瘦得皮包骨。
参与迫害孙淑杰的责任人
永红派出所:
所长韩晓军:13946669216(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刘庆海:13796903999(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刘霄羽:13071788770(主要责任人)
警察孙传玉(主要责任人)
副所长王日亮:13734503456
副所长高强:13304889551
警察:
洪春明:18746977567、张树和:13304887608、任孝森:13091476789、秦琼:13115577871、翟继波:13684694999、孙传玉
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区号:0469):
王凤春4227406、13946696066
张英勇4261309、13895888198
洪 辰4261711、13796377177
赵井涛4261307、13945797979
于力艳4265317、15663944777
李晓峰4261255、13136773666
刘继卿4260959、13846910123
双鸭山市 “610办公室”:
王晓东:4283610、13555150577
张春玲:4282610、13555157168
双鸭山市中级法院:
院长王连荣:6168001、13903688168
双鸭山市检察院:
检察长刘恒源:4625718、4235718、18345825718
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
公诉科:4270569
公诉科科长杨庆谭:13351164577
公诉科副科长崔晶:13091479888
张春蕾:13946656816
朱维新:13351162346
钟某:13555187777
王英林:13555111111
双鸭山市公安局:(区号:0454)
赵中超:4233001、18645158889
高友华:4233003、4286828、13904888828
高志勇:4233004、4278888、13846955555
张士庆:4233005、4285555、13304888555
王景权:4233006、4286244、13904686458
杨成太:4233007、4288616、13904888459
李淑贤:4233008、4295178、13946666156
邓福才:4630999 4479888、13069906888
甄 涛:4631001、7609333 18714698590
潘庆焘:4219001、13796469777
任树凯:4233009、13803690719
翟慎利:4278509、4495999、13904685999
李泰来:13304884007
洪士宇:4233010、13803699506
赵志生:4233177、4295666、13304883666
王志勇:4233192、13329347755
薛景芳:4233097、13904888008
杨俊卿:4233223、4274474、13946659306
王金山:4233094、13945787777
高明阳:4233071、6107939、13555196060
高宜生:4295899、13359655599
周长海:4233103、4281184、13904888987
刘会革:4233104、4464646、13604586877
王 伟:4233185、4245688、13766677777
粟锋军:4233187、5424006、13684692999
杨荣民:4233097、13895899666
李剑平:4233016、13304884275、13009774275
付会清:4233165、13803690963
尚安成:4233221、4270986、13904689217
黄亚辉:4233223、4693777、13394695555
杨俊伟:4233142、4295247 15145905666
夏春亚:4240228、13304888633
姜 彦:4226555、13284945555
韩贵彬:5813435、13904687077
程 勇:4233199、13339336239
王晨辉:13329337988
银耀东:13904685792
张 杰:13756526260
曲金亭:4663516、13796399999
办公室肖雷:4233027、187144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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